清朝顺治帝为什么要把皇位传给三子玄烨,而
清朝顺治十八年(西历年)的正月初七,顺治帝驾崩。顺治帝驾崩之前,留下诏书:指定由三儿子玄烨来担任大清国的皇帝。那么,为什么顺治帝要选择让三儿子担任继承人,而不是让二儿子担任?这其中原因较为复杂。
顺治帝的大彻大悟
在我国古代的封建王朝中,对于继承人的选择,其实帝王往往不用太过操心:因为,嫡长子继承制,让皇帝可以选择的空间不大:因为不管皇帝的子女如何众多,嫡长子只能存在一个。并且,即便是嫡长子因为各种原因被废除,也可以考虑嫡次子。总之,论资排辈就可以。
不过,这个情况在顺治这一朝出现了变化:因为此时大清国刚刚入关不过十八个年头,虽然顺治帝是华夏文化的铁杆粉,但是,满清很多权贵对于华夏文化却不大感兴趣,甚至不认同。并且,大清皇帝不光是大清的皇帝,也是蒙古人的大汗。因此在皇位继承人选择方面,需要考虑的地方太多了。
比如起初顺治帝和董鄂妃之间有过一个儿子,按照顺治帝的想法,是册立董鄂妃的儿子为太子、为大清国的继承人。但是这个想法很快遭到了满蒙贵族的反对。正在顺治帝准备和这些大臣周旋的时候,四儿子死了。顺治帝最中意的继承人也没了。
四儿子死后,董鄂妃也陷入一种抑郁状态,并且很快郁郁而终。之后的顺治帝开始变得郁郁寡欢起来:比如顺治十七年,顺治帝就曾经视察明朝的皇陵,或许在这里,顺治帝有所感悟:什么大明、什么大清,什么天子,到头来,不还都是黄土。这一刻,顺治帝大彻大悟,并且萌生了出家当和尚的想法。虽然顺治帝的这个想法没有得到实现,但是,第二年正月初七,顺治帝便死了。想必,是去了极乐世界。
不过,在顺治帝归西之前,身后事还是要安排的。顺治帝的皇后膝下没有儿子,因此顺治帝不存在嫡出的儿子来继位。而顺治帝的大儿子,也早早就死掉了。余下入围的,就是二儿子德全和三儿子玄烨了。
按理说,继承皇位的应该是德全,但是,顺治却选择了玄烨。
顺治帝的顾虑
顺治帝死于天花。这种疾病的传染力极强。而顺治帝的两个儿子:不论是德全,还是玄烨,此时还都是小孩子。
小孩子的免疫力极弱,成活率也不高,因此小儿当皇帝,能顺利成长的也不多。比如说元朝的元宁宗,在位只有几十天便去世了。不过,顺治帝可不愿意承担这样的一个试错成本,换句话说,当时的大清国承担不起试错成本。
因为顺治十八年的年底,南明的永历帝朱由榔才被缅甸王交给吴三桂。顺治帝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对于临终前的顺治帝来说,永历朝廷的存在,始终是一个巨大的隐患:
因为一来,李定国的大军还存在,二来奎东十三家还在奉永历朝廷的旗号牵制清军。自己死后,如果新册立的小皇帝也像当年的元宁宗一样死去,那么,后果是什么?
首先,自己指定的继承人存在着权威性,但是,自己死后,小儿皇帝是不会指定继承人的。到时候,朝廷内部少不得再来一次夺嫡大战。这对立国未稳、南明势力还广泛存在的大清国来说,是最大的危害。一旦内耗发生,南明很可能翻盘。这样的豪赌,顺治帝不敢赌、不能赌更赌不起。
其次,如果新皇帝死后,清朝陷入内乱,按照中国的传统,老百姓会认为:这是清朝气数已尽的体现。而一旦这种思想在清朝上下产生共鸣,清朝必然陷入瓦解,甚至很多地方州县的百官,会纷纷投入南明的怀抱——要知道,在康熙后期,依旧有人打着朱三太子的旗号进行反清复明,并且给清朝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当时南明已经寸土皆无,朱三太子的旗号尚且能如此干扰清朝统治,倘若活生生的南明永历朝廷,利用这种清朝人心涣散的机会进行振臂一呼,估计从昆明——北京,南明的北伐军基本上遇不到任何的阻挠,清朝就得考虑放弃山海关,回辽东去。
因此顺治帝需要考虑一个万全之策,保证自己担心的事情不会重演。
玄烨的优势
网上有种说法:认为顺治帝选择玄烨,没选择德全,是因为一场对话。在对话中,玄烨表示要当一个伟大的帝王,而德全考虑做一个贤明的王爷。于是,顺治帝选择了玄烨。其实这种说法多半是后世附会或者是一种巧合。因为顺治帝如果没老糊涂,断然不会根据一句话来判断选择哪个小孩子来当自己的继承人。
所谓童言无忌。小孩子说的话是不能当参考依据的。比如说很多中二青年,在少年时候所立下的豪言壮语,往往经过一番社会的毒打以后,都会选择脚踏实地。因此,根据小孩子的话来判断其是否适合当皇帝,是很荒谬的。
玄烨之所以能入围,成为顺治帝指定的继承人,主要原因在于,玄烨的成活率,比德全高一些。因为顺治帝是因为天花而生命垂危。天花这种疾病,患上的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免疫力没有斗过病毒本身,最终导致患者身亡。另一种是免疫力强大,压制了天花病毒以后,体内也产生了针对天花的抗体,终生不再患有天花。
玄烨此前患有过天花,并且从天花疾病中熬了过来,这就意味着,玄烨这辈子不可能再患有天花这种疾病。而德全没有这样的记录。因此,顺治帝选择让玄烨来做自己的继承人。
顺治帝驾崩后,玄烨登基,是为康熙帝。只是不知道康熙帝是否想过,自己的皇位得来,是何等侥幸?
如果自己的四弟没死,自己是无缘皇位的;
如果皇后有儿子,自己还是无缘皇位的。
总之,命运总是那么无常,差以毫厘,谬以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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