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东山籍滞留缅甸等九国人员归国返乡

关于敦促东山籍滞留缅甸等九国人员归国返乡的通告

东联席办通〔〕1号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现对目前仍滞留在缅甸等九个国家的东山籍人员实行集中劝返,通告如下:一、东山籍人员非紧急、非必要不得前往缅甸、柬埔寨、菲律宾、泰国、老挝、马来西亚、土耳其、印度尼西亚、阿联酋等九个国家,如确有正当事由或紧急情况需要前往上述国家的,必须提前7天以上向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及派出所报备,并提供公派出差文件、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有效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前往。因未提前报备、审批前往上述国家被相关部门通报、拦截、劝返的,将依法实施惩戒。二、滞留缅北等九个国家涉诈窝点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应立即主动通过合法渠道入境回国,亲属应主动配合做好劝返工作。回国前需提前通过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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