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帝国本来拥有翻盘的机会和希望,为何却因
公元年,朱元璋在消灭了诸多元朝残存实力后,在废墟上建立起了疆域辽阔的明帝国。在后世之君的努力下,明帝国的疆域面积得以进一步扩大,国家根基也越来越稳定。不过自土木堡之变过后,明帝国出现了明显的衰落趋势。在多位明君的努力下,这一趋势才得以扭转,但仍然无法从根本上消除一直存在于暗处的矛盾,帝国仍然无法停止走向衰落的脚步。
而在明帝国衰落的同时,东北地区的女真人正在快速崛起,并暴露出了取代前者的强烈意图。公元年,帝国的国祚被终结,皇室流散各地寻找复国的机会。在诸多南明的割据政权中,唯有永历政权复国的希望最大,但最终却因咒水之难而彻底化为乌有。
帝国陷入内乱,半壁江山沦丧
公元年,统一了女真各部的努尔哈赤在如今辽宁省抚顺市的赫图阿拉城建立了后金王朝。两年过后,努尔哈赤颁布了七大恨诏书,列举了后金对明帝国宣战的诸多理由。没过多久,明廷就丧尽了对辽东各地的控制权,就连山海关也岌岌可危。
在胜利的天平出现了明显向后金一方倾斜的趋势之后,明帝国内部又发生了多起农民起义运动,焦急的明皇朱由检选择进一步提高帝国的赋税,即三饷加派。所谓的三饷,是指专用于补充辽东战事的军饷、用于训练镇压农民起义运动所耗费的粮饷和剿饷。先前明廷就已经多次对国民加征赋税,导致民众的生活水平快速下降,从而引发了后者强烈的不满。而如今明廷再度加征赋税,无疑是进一步激化了封建统治者和百姓之间的矛盾,农民起义运动也因此越来越多。
在内忧外患所带来的双重压力下,明廷已经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再加上吴三桂倒戈相向,明廷更是失去了最后将清军堵截在关外的最后机会。伴随着李自成的农民起义军如潮水一般地涌向京师,朱由检于煤山上吊自缢,帝国也因此名存实亡了。
明皇退守南方,与清廷进入对峙状态
明朝宗室成员效仿北宋皇室后裔,先后于南方组建了四个新的朝廷。首个建立的,则是以福王朱由崧为首的弘光政权,但不久之后就被消灭。同样,其后建立起来的隆武政权、绍武政权也都遭遇了相同的命运。公元年,福王朱由榔被推上皇位,永历政权由此开始。
与前三个割据政权相比,永历政权的运气实在是好得多了。从其继位开始,永历政权就一直与清军不断地纠缠。再加上全国各地的反清运动再度活跃起来,使得清军无力大举压境,故而为永历政权的发展创造了宝贵的时间。
但是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明皇不仅无法在短时间内纠集起足够的武装力量反攻北方并夺回失去的江山,就连阻止清军于全盛状态下南下都很难做到;而且此时留给明廷的战略纵深也已经越来越少。但不管怎么说,此刻明廷仍然控制着帝国的一隅,即便翻盘的希望很渺茫,但也是有机会的。
缅甸向明皇抛去了“橄榄枝”
在清军简单补充了兵员和战备物资之后,随即挥兵南下准备一举统一全国。而明军不仅面临着兵力不足的问题,军队的斗志已经基本丧尽,以少胜多几乎不可能。走投无路的明皇只得选择退往藩属国缅甸,希望能够将缅甸建设为大后方进而再寻时机北上复国。
与此同时,缅甸国王莽达向明皇抛去了橄榄枝,愿意同明廷一起抗击来犯的清军。但当前线的明军接连战败的消息传回缅甸境内之后,缅甸君臣便动摇了为明皇提供庇护的决心。
公元年,莽达的弟弟莽白杀害了其兄长之后登上了王位,并请求明皇正式册封他为缅甸国王。但明皇考虑莽白地位不正,故而严词拒绝了后者的要求,这边彻底激怒了缅甸方面。
同年,莽白派出使者要求与明皇共同前往咒水盟誓。明廷虽然感觉到了不对劲,但毕竟此刻还正处于寄人篱下的状态,只好硬着头皮赴会。在几乎来到缅甸的所有明廷官员都按照约定抵达咒水畔时,缅甸方面果然突然发难,将明廷官员团团围住。
在激烈的厮杀过后,在场的明朝官员几乎全部被害,明皇也因此成为了阶下囚被软禁了起来。至此,咒水之难宣告结束。没过多久,缅甸就将明皇交给了吴三桂。对此,《庭闻录》中曾经有过相关记载:
“是日日昃,缅绐永历曰:‘晋王至矣。今送帝出就晋王军。’缚竹椅为肩舆舁永历入舟,及岸,水浅舟胶,高得捷负以登岸……’遂默然。初三日,永历至旧晚坡。”
毫无疑问的是,咒水之难对以明皇朱由榔为首的流亡朝廷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此次事件过后,明皇已经无法与外界取得任何联系,曾多次萌生了自尽的念头。幸存的侍卫虽规劝皇帝不要轻易萌生轻生的念头,而是要静待时机等待东山再起。但明皇自己心里也非常清楚,反攻北方的希望此时就已经彻底破灭了。
结语
从表面上看,永历政权失去最后复国的希望,源自于缅甸方面的倒戈和在咒水畔的突然发难;但实际上这也与明皇并未认清形势有着一定的联系。从明皇进入缅甸境内开始,就一直希望凭借过去的宗主国君主的身份控制整个国家及缅甸国王,并利用后者完成复国大业。
而缅甸方面之所以会为明皇提供庇护,其目的也只是为了在明皇完成大业后捞取更多的政治利益。而当前线的战事越来越糟糕之时,缅甸自然会担心在日后成为清军报复的对象。
在明皇拒绝册封莽白为缅甸国王后,更是触及了莽白的底线,这才会为自己及身后的幕僚团招来杀身之祸。
参考文献:
《庭闻录》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fw/46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