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央行宣布在缅中边境直接使用人民币与缅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华舆讯 据缅甸金凤凰中文报社报道,12月14日,缅甸中央银行依据缅甸《外汇管理法》第17条和第22条发布第48/号通令称,即日起,允许在缅中两国边境地区直接使用人民币和缅币进行贸易结算。
通告说,为促进缅中两国边贸,便利货物流通,便捷两国货币交易和结算,根据“ASEANFINANCIALINTEGRATION东盟金融一体化”目标,促进国内货币流通,现允许在缅中两国边境地区直接使用人民币和缅币进行贸易结算。获准开展人民币/缅币直接交易的指定银行可为从事边贸的进出口行业人士开设人民币账户。
据了解,缅甸中央银行于年1月增加人民币为官方结算货币,年10月允许在境内合法兑换人民币。在新的命令实施后,从事边境贸易的商家和个人可以在缅甸境内合法开设人民币账户,减少汇率损失。
据相关消息称,自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和欧元汇率都经历了剧烈波动,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放缓对贸易融资产生了较大冲击。汇率的剧烈波动和贸易融资的萎缩,都对贸易需求产生不利影响。在美元和欧元汇率剧烈波动中,相关企业和贸易伙伴国企业普遍希望使用币值相对稳定的人民币进行计价和结算,从而规避使用美元和欧元结算的汇率风险。因此,推行人民币结算能够使进出口企业实现双赢,有利于稳定贸易需求。
据悉,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国就与有关邻国开始在边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迄今为止,该国已与越南、蒙古、老挝、尼泊尔、俄罗斯、吉尔吉斯、朝鲜和哈萨克斯坦八个国家的中央银行签署了有关边境贸易本币结算的协定。近些年来,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中国与包括缅甸在内的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量不断增长,将本币结算从边贸扩展到一般国际贸易的需求不断增加。(原标题:好消息!央行宣布在缅中边境直接使用人民币与缅币进行贸易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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